5月27日,中国足协今日(5月27日)公布了2026赛季第八期裁判评议结果。在备受关注的中超第13轮上海海港客场1-0战胜成都蓉城的比赛中,成都蓉城俱乐部曾提出申诉,指出裁判漏判了海港队员4次应出示红牌的犯规动作。经足协评议组详细复盘,认定这4次争议动作中,1次不构成犯规,1次属于漏判黄牌,另外2次裁判出示黄牌的判罚准确无误。

针对中超第13轮上海海港客场1-0战胜成都蓉城一役中,成都蓉城俱乐部提出的3项申诉、涉及认定海港队4次动作应判直红的争议,足协评议组最终给出明确结论:4次争议动作中,1次不构成犯规,1次存在漏判黄牌情况,剩余2次裁判出示黄牌的判罚均准确合规。
判例三(比赛第44分钟)
该时段成都蓉城16号、11号球员在与海港球员争抢过程中倒地,当值主裁判定海港31号对蓉城11号犯规,当场出示黄牌,VAR未介入。
成都蓉城的申诉意见指出:海港10号踩踏本方16号腹部,海港31号从背后铲倒本方11号,两次动作均属严重犯规,应当直接出示红牌。
评议组多数成员经复核认定:海港10号与蓉城16号的接触属于正常争抢后的意外触碰,不构成犯规;海港31号的铲球为侧后方中等强度的鲁莽犯规,符合黄牌判罚标准,未达到严重犯规的直红等级。当值裁判未判罚海港10号犯规、对31号出示黄牌的决定均准确,VAR不介入的处理符合规则。
判例五(比赛第66分钟)
该时段海港38号球员铲抢蓉城2号球员,当值主裁判定海港32号犯规,当场出示黄牌,VAR未介入。
成都蓉城的申诉意见指出:海港38号的踩踏动作构成严重犯规,应当直接出示红牌。
评议组一致经复核认定:海港38号接触对方球员时处于屈膝状态,踩踏到对方脚踝后随即滑开,不属于使用过分力量的严重犯规,应以鲁莽犯规判定黄牌。当值裁判出示黄牌的决定准确,VAR不介入的处理符合规则。
编辑:林贝贝 | 主编:朱晓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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